
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,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《实施办法》提出禁止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增加钢铁总产量,禁止在长江经济带合规园区3区外新建和扩建钢铁冶炼项目。
在区域替代率方面,《实施办法》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的替代率不低于1.5: 1,其他地区不低于1.25: 1。为鼓励企业并购,提高产业集中度,将实质性并购后获得的合规能力用于项目建设时,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不低于1.25: 1,其他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不低于1.1: 1。
2017年发布的《原容量置换实施办法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容量置换比例低、容量认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。为此,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了原有能源替代的实施方法,以适应钢铁工业发展的新形势。上海钢联,的分析师徐向春,在接受《证券日报》采访时说,《实施办法》提出了更严格的替代标准,这意味着如果钢铁企业达不到环保要求,它们将面临产能压缩,甚至被市场淘汰。
虽然《实施办法》是针对我国钢铁产能置换,但京, 津, 冀及其周边地区、长三角、魏奋平原是我国大气污染源单位面积排放强度高的地区,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,也是钢铁企业产能分布密集的地区。徐向春指出,由于新产能的严格限制,这些地区的钢铁上市企业不仅业绩面临上行压力,而且由于环保和生产限制措施,现有工厂的启动不足。
徐向春认为,出台相关政策并不是为了限制所有钢铁企业的生产,而是为了加速行业的优胜劣汰和技术升级。例如,首钢的一些工厂已经达到了相对较高的环境保护水平,因此今年它们没有受到严重污染天气的影响,一些企业不得不将其工厂从冀, 津, 京迁至西部地区。
中钢协, 高文平,副秘书长指出,控制钢铁产量过快增长是新的发展阶段的新要求,是国家在全面平衡后做出的战略选择。
无论是控制产能还是减产,其主要目的都是:
一是有利于应对碳峰值和碳中和,实现绿色低碳发展;
二是有利于降低对铁矿石高需求的预期;
第三,有利于促进钢铁产业的优质发展和转型升级。
据中泰证券研究报告显示,受限产政策影响,吨钢利润重回历史高位,市场预期仍将有进一步限产措施。如果实施,钢材供应缺口可能会进一步加大。虽然近期钢材产量和库存数据显示需求侧有放缓迹象,但钢材价格依然强劲,产量有限的预期对基本面有很强的支撑。
国资委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所创新中心主任宋嘉,告诉记者:“有限的生产正在迫使企业改变其发展理念,使用科学、数字和绿色手段来提高能源使用的整体效率。企业也可以切入绿色能源、深度脱碳和剩余能源利用,逐步降低化石能源在能源供应和使用中的直接使用比例。在目前下游钢材市场需求相对强劲的情况下,行业利润